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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礼记》中说“孝子不服暗不登危惧辱亲也;父母存不许友以死不有

2022-10-24 05:01:50 发布 浏览 376 次

《礼记》中说:“孝子不服暗,不登危,惧辱亲也;父母存,不许友以死,不有私财。”孝子不在冥暗之中做事,不行险以侥幸,怕给双亲带来不善教子的恶名;双亲健在,不应承诺为朋友报仇、卖命,也不应该有私人财产。家庭必定强调一体之感,财物私有就是妨害大家庭一体感的重要因素。财物公有也是为了伦理的需要,父母掌控着家庭财物,也有利于子女依顺父母。子女如果有了私人财物,对父母的依赖就会减少,孝顺之心也会减退。现代社会,子女难以管教的原因之一,不正是子女从父母那里获取了太多的钱财,反而生出了叛逆之心吗?

(九)骨肉构难,同室操戈,天必两弃,从无独全之理。盖天之生物,使之一本①。本立则道生,根伤则枝槁,未有根本既伤而枝叶如故者。其有或全,必其弱弗克竞②,而深受侮虐者也。

父母兄弟等骨肉之亲结成怨仇,一家人操起刀枪自相残杀,上天一定会把结怨的双方都抛弃,从来没有只保全一方的道理。因为天地创生万物,其根本都是相同的。根本确立了,道就产生了;树根受伤了,树枝就会干枯,没有树根已经受伤而树枝树叶还像原来一样的。有的之所以还能保全,一定是因为太弱小而不能竞争,从而深受欺凌残害的一方。语出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且天之生物也,使之一本。”一本,同一根本。弗(fú):不。克:能够。

骨肉构难、同室操戈的事件,在历史上不计其数,有的为名利,有的为权势……根本原因是没有遵循父慈子孝、兄友弟恭的孝悌之道。“君子务本”,此本就是孝悌,做到了孝悌,才能齐家治国。所以张履祥强调,父子、兄弟之间互相帮助扶持,才能成就幸福的家庭和成功的事业。

(十)典礼,兄弟无子,以兄弟之子为嗣①,所以继绝世,笃亲亲也。世俗利于赀产,不顾天伦,因之富则争,而贫则避,迹虽不同,其为不仁一也。兄弟同父之人,从兄弟同祖之人,虽至服绝杀及袒免②,推本而言,一人之身而已。何忍利其无子而得财,与薄其无财而莫嗣乎?吾家宗支衰少,先世以来绝嗣者众,往往赘婿为后,兄弟逊让亦弗与争,似于他族为愈。然族姓参乱,祭祀坟墓不复可问。事不由乎礼义,难以久长。今本礼制,约为定例:兄弟无子,以兄弟之子应为后者,嗣不得越序而继,与应继而诡辞以避。其膳产,即于本生之产,随其厚薄,兄弟均分。而嗣父母与所生父母,存则同养,没则合葬。其无子,赀产俟③本人夫妇没后,以半归之祖墓,以益祭产,慰其奉先之心;以半为本人夫妇及其本生墓产,供子孙祭祀之费。如是则争端寝息④,利心莫生,族姓不杂。存无忧失养而亲亲之道敦,没无忧不祀而血食之计永。虽为家门私则,苟能世守,亦仁义之一事也。

或疑嗣父母贫而本生富,与嗣父母富而本生贫,嗣子兄弟之际,保无嫌隙之生乎?曰:“存乎其人而已。人之无良,无所不争。如其贤也,无不克善。且此亦未尝非均道也。”

礼制规定,兄弟没有儿子,把他的兄弟的儿子作为后代,用来延续断了后的家族,使得亲人更加亲近。世俗的人为了钱财,不顾及父子兄弟等伦常关系,因此富有就争夺,贫困就躲避,做法虽然不一样,他们的不仁却是一样的。同胞兄弟是同一个父亲,堂兄弟是同一个祖父,即使到了五服以外的远亲,若推究其根本而言,还是从同一个人的生命开始的。怎么忍心利用他没有儿子而侵夺他的钱财,或者轻视他没有钱财而不给他过继后代呢?我们家族支派一直在减少,从前几代直到现在,断绝后代的家庭很多,常常招女婿做后代,兄弟之间因为谦让也不去争执,似乎比其他的家族要好。然而家族中的姓氏杂乱,墓地上的祭祀如何进行,也无法过问了。做事情不遵照礼法道义,就难以长久。如今依据礼仪制度,定为惯例:是兄弟没有后代,把兄弟的儿子过继为后代的,嗣子不能越过次序而过继,应该过继却用假话搪塞的要避免。过继父母的财产,就是亲生父母的财产,根据财产的多少,兄弟平均分配。过继父母与亲生父母,活着的时候要一同赡养,去世之后则同葬一穴。没有儿子的,他的财产就等他们夫妻都过世后,将其中的一半归入祖先的墓地,用来增加家族祭祀的财产,以告慰他奉养祖先的心意;另一半财产归于他们夫妻本人以及他的亲生父母的墓地,作为子孙后代祭祀他们的费用。这样一来,争执就会止息,贪心也不会生起,家族的姓氏也不会杂乱。在世的时候不必担忧无人赡养,从而使得爱自己亲人的风尚变得笃厚;也不用担心死后无人祭祀,从而牲牢祭祀的享受可以永远持续下去。这虽然是我们自己家族私定的规则,如果能够世世代代坚守,也会是一件仁义的事情。

有的人会怀疑:如果过继的父母贫困而亲生的父母富有,或过继的父母富有而亲生的父母贫困,嗣子和他的兄弟之间能保证不产生隔阂吗?我的回答是:“这要看每个人自己。如果不是品性贤良的人,就会什么都要争。如果是品性贤良的人,没有不会善待的。况且争执也未尝不是一种获得公平的方法。”嗣(sì):后代,子孙。袒免:袒衣免冠。古代丧礼,凡五服以外的远亲,无丧服之制,唯脱上衣,露左臂,脱冠扎发,用宽一寸布从颈下前部交于额上,又向后绕于髻,以示哀思。俟(sì):等待,等到。寝息:停息,搁置。

张履祥详细解说了继嗣的制度。继嗣,也即过继、过嗣,即没有儿子的家庭以兄弟、宗族或亲戚之子为嗣,这是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和宗族制度的一种风俗,从汉唐时期就开始流行。过继仪式一般由宗族中辈分较高、德高望重者主持,由中人公证,立下过继文书,具备法律效用。过继关系确定后,嗣子延续香火,享有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,继承家庭财产,承担祭祀等相应事宜。继嗣习俗主要受到孝道、养老、财产等方面的影响。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,如果乏嗣绝户,人前人后将会抬不起头,受人排挤欺侮。没有子嗣的家庭为了避免老无所依,受人欺负,必然要考虑解决方案。一旦这个家庭中的男丁去世,经常出现“吃绝户”的事情,遗孺将生存艰难,更会面临家产被族人、乡邻霸占的结果。一旦确定收养关系,立下过继文书,继子就成为入嗣家庭的正式成员,明确继子理应继承家产,并承担相应的义务。张履祥针对过继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,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。虽说现代社会一般不再有继嗣之说,但就如何处理收养子女或绝嗣亲属的财产问题而言,他的方案还是值得借鉴的。

(十一)古人耻为人后。为夫舍其所生而谓他人父,谓他人昆①者耳。观秦时谪②及赘婿,可推也。若宗支无子,伦序当立而为之后,仁义之道也,奚耻焉③?但此心为义、为利,不可不辨。吾以两言决之:若继嗣不继产,义也,非利也,义则父子有亲,长幼有序;若重产不重嗣,利也,非义也,利则不夺不餍④,夺则不尽不止。义利之分,祸福之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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